新能源汽车通知_新能源指标短信通知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新能源汽车通知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2.新能源补贴2020年最新政策
3.减免停车费等 温州出台新能源车政策
4.深圳购车补贴最新规定2022
5.到底是造车还是圈地?发改委点名宝能汽车/恒大汽车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新能源补贴2020年最新政策
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通知》称,为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活动时间从今年7月到12月。这一政策可谓是“期待已久”。
此前,关于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呼声一直不断。比如,早在2018、2019年时,就有媒体和专家呼吁过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只不过当时因为国家补贴尚未大幅退坡,再加上一些中小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市场上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董事长朱华荣就认为,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我国新能源汽车仍然为政策主导型市场,新能源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性价比低,消费者购买意愿不强。为此,建议继续加大对使用新能源车的鼓励,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等。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公司董事长方运舟更是连续3年呼吁“新能源汽车下乡”。他认为,将来如何让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更好地发展,普及是一个难题。而哪吒汽车的定位也正是“智能纯电动汽车的普及者和先锋者”角色。
“两会”至今才短短两个月,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就落地了。可见,在不少企业、主管部门那里,这个政策也是酝酿已久。
不过一品君发现,此次汽车下乡政策与往年的汽车下乡相比至少有四点“缩水”。
第一,此次新能源汽车下乡推动来均自“厅级”部门,而非国家部委。这个从下发文件的部门已经清晰可见,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而此前的汽车下乡为七部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第二,只在部分省市推广,而非全国范围。从《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到,新能源汽车下乡仅安排1场启动仪式(山东青岛)和4场活动(海南海口、云南昆明、四川成都、山西太原),除此之外是否覆盖其它区域尚不清楚。
第三,财政补贴一地一策,而非全国统一。《通知》明确活动期间,由地方政府配套相关政策,企业发布参与车型和促销政策。换言之,少了“财政部”的参与,此次新能源汽车下乡国家层面不会再给予补贴了。
第四,参与企业和车型也非全体都享有“资格”。通过梳理发现,基本都是10万级以下的微型、短途新能源车型,这与此次下乡的目的“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推广”密切相关,因为新能源汽车是一个与用车场景高度相关。特别是在农村(城乡结合地区),消费者的出行半径普遍偏短,而且家庭都有院子,解决了充电的便利性问题。
如果是从市场端分析,其实小型电动车市场也是目前新能源汽车的一个“痛点”。因为目前中高端电动车销量普遍见涨,但A级及以下小微车型销量压力较大,以6月为例,A级及以下电动车同比下降56%,B级及以上电动车同比增长8倍。
此次新能源汽车下乡虽然是地区少、补贴少、企业少、车型也少,但目标很聚焦,推出很及时。这对微型电动车市场来说,无疑是一剂强行针,甚至可能会以点带面,刺激整个市场。崔东树表示,随着五菱等领军企业加大A00级电动车型投入,A00级微型电动车替代高端老年代步车市场的效果逐步体现,A00级电动车有望再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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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停车费等 温州出台新能源车政策
法律分析:1、确定逐年退坡,新政小幅退坡。2、补贴前售价必须低于30万元。3、3个月新政过渡期。4、政策上不再追求高能量密度。法律依据:《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深圳购车补贴最新规定2022
[汽车之家 资讯]? 在电动车逐渐被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日前,温州市发布了《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涉及到多项惠民政策,比如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根据政策,在市区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消费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以及个人充电桩安装者可享受该补贴。本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实施区域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另外,政策还明确了相关补贴标准。
购置补贴: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1:0.5比例配套,技术标准按照部委年度文件执行;
建设补贴: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基础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
运营补贴:以充电基础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
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由电力部门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为推广鼓励新能源汽车,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明确对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 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一、在市区范围外的企业和个人,可否享受补贴政策?
答:目前,我市出台的《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实施补助范围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乐清、瑞安等县(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或建设的充电桩,不在本政策补贴范围。
二、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市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哪些可以享受地方补贴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文件规定,各地出台的地方配套补贴政策,过渡期后(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因此,可享受地方补助政策的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符合要求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他车辆不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三、在市区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购买后,安装个人充电桩,是否有补贴,如何申领。
答:在政策中明确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为在2020-2021年期间在市区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户,通过电力部门在市区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补贴由电力部门统一代为申报,最终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四、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五、在政策中提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具体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内容,专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租赁、警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公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非特定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基础设施。
六、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
答:申领运营补贴的主体需符合《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要求的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登记,依照《公司法》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充电设施运营”;
(二)企业信用良好;
(三)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四)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队伍,能够及时、有效提供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五)已建立或承诺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并承诺按规定与智能服务平台连接;
(六)地方牵头部门认为其他需要增加的条件。
运营补贴标准为以充电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运营补贴申报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七、在鹿城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免收2小时停车费是否可以分段多次累计停2小时?
答:不可以。在政策中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当日第二次停车不再享受免收2小时停车费,如某日第一次停车1小时,第二次停车1小时,仅免收第一次停车费用,第二次停车照常收费。
八、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过夜,次日8时计费是否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
答:是的。当日首次免收2小时停车费政策以每日零点更新,已在停车泊位上8点前驶离不扣减首次免收停车费次数,8点后驶离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并扣减次数。同时也可利用该政策,在该停车泊位实现当日和次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如某一路段停车泊位20:00-次日8:00免收停车费,车主于18:00后当日首次驶入该停车泊位,次日10:00前驶离可免收该段时间的停车费用。
九、政策中涉及的地方补助政策,申报的材料和流程是哪些?答:地方补助的申报材料和流程会在后续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中说明,详情以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中发布的为准,敬请关注。(信息来源:温州发布 编译/汽车之家 陈浩)
到底是造车还是圈地?发改委点名宝能汽车/恒大汽车
深圳购车补贴最新规定2022:补贴金额在 2021 年基础上退坡 30%。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通知》明确了2022年的补贴标准较2021年退坡30%(非公共领域)并宣告2022年12月31日之后补贴彻底退出。
纯电续航里程在300-400公里之间的纯电动车型补贴9,100元。纯电续航里程大于或等于400公里的纯电动车型补贴12,600元。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4,800元。
《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 规定:
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所需指标在深圳市2020年度新增小汽车指标中落实。
暂停实施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限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补贴
近日,一份《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项目情况调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由国家发改委下发。要求各地发改委于11月18日前上报相关投资情况,而之所以引起人们的热议,则是两家企业被点名,一个是恒大、一个是宝能。《通知》要求各地发改委提供的情况包括:
本地区自2015年以来核准和备案的新建纯电动汽车的项目情况、建设进展以及年度生产情况;
本地区2019~2020年现有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生产运营及在建新能源汽车项目备案情况等;
本地区纯电动汽汽车项目规划和招商引资情况;详细报告恒大、宝能等企业2017年以来在当地投资以及拟投资建设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情况,包括土地占用、建设内容、项目进展、完成投资等情况。
《通知》指出,今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指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地方主体责任,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等乱象。
该调查旨在加强投资监管,严格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是:"详细报告恒大、宝能等企业2017年以来在当地投资和拟投资建设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含已核准和备案、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情况,包括土地占用、建设内容、项目进展、完成投资等情况。"
这也难怪,这两家企业都是房地产商跨界造车的急先锋,造车的"圈地"的传闻就没有断过。
最早跨入造车行业的是宝能,天眼查显示,宝能汽车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成立,同年12月宝能集团以66.3亿元买下观致汽车51%的股份并获得控股权,这也宣告宝能这家以金融、地产起家的"门外汉"正式进入汽车业。以2017年为时间节点,宝能开始大举扩张。
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间,宝能集团先后在杭州、昆明、广州、陕西、昆山、贵阳等六地规划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若按照最初的规划,上述六地总产能已经高达260万辆。加上观致常熟工厂15万辆、深圳工厂(长安标致雪铁龙)20万辆现有燃油车产能,宝能汽车当下已经拥有295万辆产能。
根据最新资料,杭州已不在宝能生产基地范围内,不过5月底宝能汽车副总裁陆幸泽表示,深圳工厂将继续提升产能至整车85万辆,如此宝能汽车的规划总产能则高达330万辆。
与此同时,外界质疑最多的——宝能在房地产领域也是"高歌猛进"——其在广州、杭州、昆明、西咸新区四个造车基地,占地面积423亩、3000亩、6300亩、1933亩,总面积11656亩。
值得一提的是,一系列商业用地也被列入宝能。在签署杭州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的同时,宝能还获得了杭州新天地工业城市综合体项目,该项目未来将建成集商业、办公、居住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在确定昆明基地之前,宝能已获得8500亩当地文化旅游项目。
部分业内人士表示,类似宝能集团这样的房地产商进军汽车领域是为了实现转型更好地生存下去。另外各地政府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企业通过造车拿地一方面可以跨界布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拿地难、拿地价格高的问题。
恒大较宝能稍晚一点进入汽车行业,2019年之后,恒大开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展开大规模的并购和布局。
许家印曾表示,恒大新能源车的产量将达到年产100万辆,并用3到5年成为全世界最大、实力最强的新能源汽车集团。
他的确是这样做的,无论是收购汽车相关公司、签约零部件,还是买地建厂、增资NEVS,恒大把造车盘子越盘越大。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9年上半年,恒大就造车斥资3000亿。而下半年,招兵买马、结盟顶尖汽车工程技术龙头、全球研究总院落户上海、签约60家零部件企业……
今年8月初,恒大集团在上海和广州发布恒驰品牌6款车型,涵盖1款MPV、2款轿车和3款SUV车型,迅速为恒驰品牌完成全车型领域的覆盖。用时,一年零8个月。
此外,仅在国内便拥有7座新能源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广州/沈阳/郑州/天津/广西/青岛/上海。除中国之外,还将在瑞典以及一带一路的相关国家,建设10大整车生产基地,并配套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
同时,恒大以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名义在全国可以圈了不少地。数据显示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这一年时间恒大通过各种子公司,拿了超过1133万㎡的土地。
而这里面只有约一半的土地是工业用地,剩余一半的土地大部分是住宅用地,另外一小部分是商业用地。
以广州为例,2019年6月,恒大与广州市人民政府签订1600亿的战略合作协议,建新能源汽车三大基地。而后的8月,恒大就以57亿元的价格斩获广州南沙区两宗商住地块,均为底价成交。
有地产人士分析称,房地产商通过正常的招拍挂市场去获取土地,竞争激烈,成本很高。如果有产业导入就能够获得较好的拿地机会,来获取优惠的土地。
恒大集团总裁曾在分析师沟通会上就说:"恒大在各地借造车项目拿地,是为了覆盖建厂投资带来的亏损,未来还会推出"买楼送车",以带动地产销售。"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李颜伟分析称:"恒大、宝能跨行业进入,并且以'汽车投资+土地+上市融资'模式来获取支持,卖车对他们来说太慢了,只要在卖车之前把资金和规模搞定,先把坑搞大,地方政府+银行、各路资金进来,最后像地产一样,大而不死,政府接盘就成。"
国家发改委点名调查恒大是否与上述文章有关尚不得而知,不过,也确实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新能源汽车还没有设计出来,市场前景未定的情况下,工厂先建好了,还拿了那么多的,确实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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