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汽车维修二类资质申请条件是什么_厦门汽车维修二类资质申请条件是什么样的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介绍一下厦门汽车维修二类资质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相关问题。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1.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2.二类汽车维修资质需要多少场地
3.二类汽车修理厂需要哪些资质
4.二类维修资质办理流程
5.办理二类机动车维修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二类汽车修理厂需要的资质:
1、申请书,注明申请类别,主修车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及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
2、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表;
3、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
6、房屋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及合同;
7、厂区,厂房平面图;
8、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资金证明,管理制度,企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及花名册等资料。
二类汽车维修资质需要多少场地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一)清洁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二)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1、举升设备或地沟
2、机油加注器
3、齿轮油加注器
4、润滑脂加注器
5、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6、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7、悬架弹簧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三)检查、调整作业设备1、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⑶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⑷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⑸润滑油分析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电器试验台
⑻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⑼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⑽声级计
⑾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⑿喷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⒀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空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⒁无损探伤设备
⒂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⒃车轮动平衡机
⒄转向轮定位仪
⒅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⒆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⒇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2、专用设备
①磨气门机
②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③充电机
④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⑤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⑥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⑦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四)通用设备
1、钻床
2、电焊设备
3、氧-乙炔焊设备
4、钎焊设备
5、液压或机械压力机
6、空气压缩机
7、砂轮机
8、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五)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1、量具
①外径千分尺
②游标卡尺
③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规
⑨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①万用电表
②电解液比重计
③高频放电叉
④转速表
⑤轮胎气压表
⑥气缸压力表
⑦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⑧温度计
3、主要手工具
①千斤顶
②扭力板手
③各种板手
④手电钻
⑤各种拉压器
⑥各种手动铰刀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薪的设备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汽车问题,问汽车大师。4S店专业技师,10分钟解决。
二类汽车修理厂需要哪些资质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维护厂)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技术负责人员1人,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或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在机动车维修企业5年以上的工作实践。需要业务接待人员1人,具有机动车维修中职(含)以上的文化水平,两年以上机动车维修工作经验,有机动车驾驶证。质量检验人员1人,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获得机修人员或电器维修人员职业资格并连续在该岗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与本企业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修人员1人、电器维修人员1人、钣金(车身修复)人员1人、涂漆(车身涂装)人员1人,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本中职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本高职(含)以上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
二类维修资质办理流程
一、办事程序:申请、审核、登记、发证。二、申报材料:申报二类维修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书(注明申请类别、主修车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及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
2、可行性报告;
3、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表。
旧车修理法:
对汽车进行定期的车辆清洁,部件检查润滑以及对受损零件的更换和维修等内容,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保证汽车的工作效果和良好的技术状态,避免出现由于零部件损耗而导致的故障发生,为人们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
将各个总成零部件从原车上拆卸并经修理,各部件修理装配所需的时间不同 ,经常会影响总装工作及时完成,延长了汽车停厂修理日,增加了修车成本。客户对修车 时 间和修理费用难以接受。
办理二类机动车维修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正面回答
1、申请书,注明申请类别、主修车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及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
2、可行性报告;
3、汽车维修公司开业审批表;
4、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公司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
6、房屋房屋证、房屋租赁协议及合同;
7、厂区、厂房平面图;
8、证明手续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资本证明、管理规则、公司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花名册等资料。
二、分析详情
人员要求,专业的财务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汽车维修机工不少于14人,场地面积要求,不少于320平方米,营业执照原件,场地租用合同原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基本制度原件,场地购买的设备清单与合格证书及发票复印件。其他设立文书可由我司提供。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业务,还应具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三、二类维修资质条件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 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 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好了,关于“厦门汽车维修二类资质申请条件是什么”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厦门汽车维修二类资质申请条件是什么”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